Paypal 關閉台灣境內交易,背後沒有說出來的真實 | 3C 熱門 | 荊柯

5 月 9 日第三方支付平台 Paypal 宣布結束台灣境內交易,看似撤離了台灣,但實際上,Paypal 與玉山銀行的合作依然存在,擁有玉山銀行帳戶與網路銀行的人,還是可以透過玉山網路銀行的「玉山全球通」去連結 PayPal 帳戶使用,仍有需求的話並不用太過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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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次 Paypal 對外宣稱關閉台灣境內交易的主因是在於2015 年訂定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特別是其中第十四條規定「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任何人不得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第三條第一項各款業務之相關行為」,以及其他林林總總的理由,可詳見滔客另一篇報導「全面撤離!Paypal 即日起關閉台灣境內交易功能」。

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如果真的有心經營台灣市場,兩年的時間可以做到很多事情,若在台灣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分(子)公司,一切的問題只要照法令走,達到「經主管機關核准」的目的就已足夠。況且這麼大的一間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若有任何困難,只要肯出面跟官方溝通,依我國官員的柔軟程度,一切都可以談。

但為什麼拖了兩年之後,最後仍然結束一切,並且選在這個時間點宣布結束台灣境內交易?而且第三方支付的市場在台灣正處於旺盛發展的階段,實在沒有理由在這時候選擇離開。

不過,財政部今年 4 月默默通過了一則《訂定跨境電子勞務交易課徵營業稅規範》,並從 5/1 日起正式實施。

法則的內容並不多,但關鍵的部分看這一段就好:「定明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以下簡稱境外電商營業人),應自行或委託報稅之代理人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Paypal 當然屬於定義中的「境外電商營業人」, Paypal 提供的銷售電子勞務就是「代收」,而且所收取的手續費從 2.9%~3.9% 不等,還要加上所謂的「固定費用」。現在政府準備針對過去沒有徵稅的領域課稅,畢竟這已經算是營利行為,過去不課稅只是因為台灣法令向來跟不上時代腳步,但這也不算是新鮮事。

另外,從過去 Paypal 的服務內容,可以注意到兩點,第一,Paypal 在台灣境內的服務收取的單位是美金,尤其前陣子的美金並不便宜,光是匯率差價對於台灣消費者已經吃虧;第二,Paypal 至少已經從台灣實況主獲得的 Donate 賺了不少手續費,而且服務項目絕對不會只有 Donate 這項而已,只是現在對實況主的影響最大。

5 月份台灣老百姓都在忍痛繳稅,而且個個都跑不掉,然後有間境外公司在台灣賺台灣人的錢,又在這麼巧的時間宣布離開。那不如說一聲,「慢走不送啦」!或許對眾多實況主來說會有一段陣痛期,但正好也是給台灣本土第三方支付平台進場接收服務版圖的大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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